泉开管办〔2019〕31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
2019年7月
目录
前 言…………………………………………………………- 4 -
第一章 条件分析……………………………………………- 5 -
一、泉州开发区基本情况……………………………………- 5 -
二、泉州开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6 -
三、泉州开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7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9 -
一、指导思想…………………………………………………- 9 -
二、基本原则…………………………………………………- 9 -
三、工作目标…………………………………………………- 10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1 -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1 -
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1 -
三、培育文化服务创新项目…………………………………- 13 -
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 15 -
五、夯实文化服务体系保障…………………………………- 16 -
第四章 实施步骤……………………………………………- 18 -
一、动员部署阶段……………………………………………- 18 -
二、创建实施阶段……………………………………………- 18 -
三、评估迎检阶段……………………………………………- 18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19 -
一、加强组织领导……………………………………………- 19 -
二、加强督查考评……………………………………………- 19 -
三、加强宣传引导……………………………………………- 19 -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5〕58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照《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的建设周期为两年(2018-2020)。
第一章 条件分析
一、泉州开发区基本情况
国家级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泉州南大门,是泉州南冀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96年12月开始开发建设,2010年6月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围的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含综合保税区3平方公里);与晋江市合作开发的泉州特种汽车基地4平方公里;与南安市政府合作开发的官桥园区15平方公里。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1000多家,拥有产值超亿元企业46家;税收超亿元企业3家,超千万元企业23家;上市企业8家,挂牌企业15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2件、省著名商标42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企业17家。形成纺织鞋服(占总产值87.4%)、电子信息(占总产值4.9%)、机械制造(占总产值4.7%)、医药食品(占总产值2.3%)等四个主导产业。2017年被联合国工发组织授予“绿色开发区”,园区还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每平方公里工业产值64.69亿元、税收1.73亿元,平均“亩产”位居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前列。2018年,在全省100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中,服务与管理质量位居首位。园区现有人口4.2万,百分之九十为流动人口,分布在全区100多家规上企业中。针对人口特点,从2012年以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出台《关于鼓励扶持基层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性文化生活的实施意见》,推出建设企业文体阵地、建设企业绿色上网场所、扶持企业建设小型电影播放室、开展企业文化体育赛事、鼓励创作企业特色文艺精品、表彰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表彰企业优秀文化体育工作者等七条举措,全面加强流动人口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保障。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启动以来,开发区又出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和《泉州开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重点工作任务表》,着力从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搭建、工作队伍组建、活动载体创建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保障体系,全力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泉州开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近年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十分注重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公共文化配套建设,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服务活动,致力打造宜居宜业新型工业园区。特别是2016年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启动以来,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策文件方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泉州开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泉州开发区鼓励扶持基层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性文化生活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区公共文化硬件设施、活动载体、组织体系和工作安排做了全面的部署,统领全区公共文化建设。
二是园区配套方面。配套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区内五个主要公园、改造提升德泰路文化景观和诺林美食文化广场、A区慢行道等,设置居民文化休闲、健身路径等功能区域,为全区员工群众提供一系列便捷化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三是场馆建设方面。在加快谋划职工文化馆建设的同时,筹建党群活动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活动阵地向群众免费开放,并扶持中体奥林匹克运动城、KTV等商业性经营性场所部分时段向群众免费开放。
四是企业阵地方面。鼓励和扶持企业创建各级文体阵地,目前全区建有24个企业文体活动阵地,其中九牧王、宏远、阳海、特步等企业文化活动中心,设有书吧、放映室、培训室、演出台等各种功能,十分完善。
五是活动载体方面。承办海丝国际艺术节开发区专场活动,引进德国、塞尔维亚表演团队免费展演。每季度推出一揽子活动项目,全区性文化体育活动密度高、参与面广。
六是组织建设方面。组建一支130多名企业、小区文化协管员队伍;成立开发区企业文体协会、文化志愿服务队,设立摄影、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若干分会组织,扶持风武术俱乐部、七彩梦幻艺术团、仙公山舞蹈队等文艺团体,多次参与上级各类比赛获奖,并受邀演出。
三、泉州开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开发区已由原来纯粹工业区逐步走向融城发展、配套完善、品位提升的新型工业园区,尽管如此,与全市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相比,与群众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没有完全深入地展开,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具体体现在:
文化设施方面。开发区至今没有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并且企业、小区文体活动阵地建设大多比较单一,落实免费开放与全方位服务有较大距离。文化供给方面。文化供需对接不紧,“菜单式”、“订单式”服务较少,尽管全区性活动载体很多,但是针对性不强、活动覆盖面不广、影响力不大,更多地停留在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上,与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要求仍有差距。文化技术方面。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文化工作做得还不够,数字文化设施不足,不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尚未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与实现文化共建共享要求还有差距。文化精品方面。开发区是新兴工业城,文化积淀较少,传统文化、文化团体、文化院校先天不足,只有卢思立、沉瑜香等品牌,其它有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力作不多,拿得出、走得出的拳头产品较少。文化机制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不健全、未常态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还有待加强,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等机制还未建立。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改革创新,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差距,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共享文化成果的基本权益,促进开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开发区“五个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强化政府主导职能,作为创建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完成市里下达本辖区创建工作任务,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为依据,编制切合开发区实际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二)保障基本,促进公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立足实际、务实高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断改善文化民生,使全区人民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
(三)产城融合、共建共享。加强统一规划与管理,主动呼应和对接市区各类文化活动、文化协会、文化单位等平台和载体辐射,并加强区内部门、单位协调,突破“壁垒”,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最大化。鼓励民营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合力共建的局面。
(四)创新机制,创出特色。策划实施一批富有开发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凸显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文化保障,展示开发区创业、创新、创造的产业新城文化气息。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创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给开发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完善,实现拥有覆盖全区的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供给和文化服务、高效优质的服务能力和共享机制、规范持续的组织支撑和保障机制,建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的制度设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经验与成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统筹文化设施规划。统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完善仙公山、孵化基地、美泰、诺林等广场公共文化设施,增设一批群众性、露天式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维护好A区慢行圈等健身路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抓好泉州开发区主路口、主街区、主道路的整治和景观提升,添加文化元素、增进文化气息。
2.构建区级文化阵地。尽快理顺地块遗留问题,加快建设开发区职工文化馆,配套图书馆、演出演艺、文化培训、体育运动等功能,构建区一级公共文化活动阵地。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加挂开发区环卫工人活动中心。发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片区党建工作站等场所作用,加挂党员文化活动中心,增加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3.夯实基层文体阵地。鼓励机关、企业、小区创建集宣传文化、党团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小型电影播放室、一批健身运动点、一批图书阅览室(儿童之家)、一支文体队伍。在人流密集地设置一批自助图书馆、休闲书吧、公共宣传栏、电子阅报屏。鼓励扶持进电影院、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品牌连锁经营。
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4.深入开展文化入基层活动。对接全市“万千百十”文化惠民服务工程,深入开展“送文化进企业、进小区、进校园”活动和文化关爱工程,丰富全区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在孵化基地定期播放广场电影,基本实现每月看8场以上电影(其中院线上映不足两年的国产新片比例不低于1/3);每年在企业、小区、学校中开展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5.丰富优秀文化产品供给。加强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沉瑜香“泉州养生香制作技艺”及以卢思立传统木雕艺术的保护传承,推进非遗进校园。深度挖掘文化资源,鼓励创作具有开发区元素的文化艺术精品力作,积极培育、送选和推介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文学艺术奖项评选,力争有更多的好作品获得省、市表彰。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鼓励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具有正能量的开发区题材的优秀作品,支持微电影、微视频、微广播剧创作和传播。定期邀请市文联、作协、摄协等,开展企业文化采风活动,创作一批优秀文化作品。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开展“闽南戏曲进校园”活动。
6、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益。突出把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鼓励企业创建各类文体阵地,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生活困难群众等文化权益,创设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专区和载体。依托实验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牵头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文化艺术和科技普及活动;依托实验学校,建好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组织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和各类展览,为中小学生每学期(免费)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7.突出公共文化共建共享。落实党务、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政策要求,联动推进、共建共创,形成合力。加强与中心市区、周边区域文化体育场所的协调与联系,让开发区人民群众更多层面参与共享优质资源。采取政府补助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商业性文化、体育场所向社会提供免费开放时段。鼓励机关、学校、企业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向社会免费开放。
三、培育文化服务创新项目
8.积极推进“百姓书房”建设。采取政府投入与社会力量参与等相结合方式,推进“百姓书房”建设。在全区设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百姓书房”、企业、小区、街区等图书阅览室、职工书屋至少30处,参与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打通公共文化阅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9.参与建设 “文化泉州云”项目。参与建设全市统一开发的涵盖文化服务提供、文化产品配送、文化消费等“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APP,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和数字文化资源,搭建云平台,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总量,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准配送。结合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构建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运用现代科技培育新兴公共文化服务业态。保持互联网、应急广播体系和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企企通、户户联、全覆盖,办好泉州电视台“今晚播报-走进开发区”和泉州晚报“创新型开发区”栏目。
10.参与推广 “读者点读平台”建设。发动群众,参与全市统一开展的“你选书,我买单”读者荐购活动,将读者从图书馆服务链末端提升到前端,让读者成为图书采购的决策者,激发读者阅读热情和阅读乐趣。
11.参与实施“百姓大舞台”工程。以“放歌新时代 你我一起来”为主题,参与全市“百姓大舞台”活动。发挥企业文体协作用,每季度推出一揽子全区性文化、体育活动项目,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
12.持续邀请文艺院团公益演出。以公共财政购买演出服务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文艺演出。定期通过各种平台提前公告,详细介绍演出剧(节)目的剧情、演职人员等相关信息。采取公益演出的形式开展活动,每年演出10场以上。
13.办好 “海艺节”开发区专场。办好两年一届的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开发区专场活动,大力培育海丝文化交流品牌,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在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鼓励和扶持群众自办文化,培育群众文化团队,组织群众开展示范展演和节日民俗活动,搭建民间文艺展示交流平台。
14.探索园区特色文化品牌。深入挖掘闽南文化的精髓和特质及开发区建区以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事迹,开展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形成基层群众文化品牌群。发挥区内规模企业特别是文化企业聚集特点,力促公共文化服务与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供给侧改革等结合,积极发展工艺艺术、创意设计、数字内容、文创旅游等产业,鼓励开展文化创意比赛、融入文化创新元素,开发更多文化产品;整合区内企业资源,举办汽车文化节等各类行业文化节,既增加公共文化供给,又推动自身发展。
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
15.完善文化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高效便捷、以需定供、多方互动、公众评价”管理体制。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深入开展开发区公共文化供给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16.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并提高分值比重。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导区内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
1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倡文化慈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8.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注册系统及数据库,办好志愿者服务驿站。鼓励创建文化志愿联盟,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结对子活动,深入企业、小区、学校开展文化志愿活动,打造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19.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建立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制度,定期向市级精品剧团、文艺团体购买演出项目。围绕“腾笼换鸟”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文化创意、文化休闲等产业。
五、夯实文化服务体系保障
20.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并纳入同级预算,安排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全省领先水平。财政安排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为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经费保障。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经常性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21.壮大文化队伍。采取劳务派遣形式,配备2名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从事群众文化体育所需的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的工作人员,深入各片区、小区指导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鼓励较大型企业、小区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岗,建设一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对工作积极、群众反映较好的,实行财政固定补贴。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业余文艺团队。
22.加强业务培训。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和干部培训计划中。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企业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第四章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10月)
成立泉州开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研厘清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内容及重点整改项目,研究制定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向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
1.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
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创建标准和我区创建规划、实施方案,逐项对照并组织实施,确保全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供给、组织支撑、保障机制等均达到标准要求,制度设计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做好国家创建示范区督导组中期督查迎检工作。
2.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
按照国家创建示范区督导组中期督查结果,对全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整改提升,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三、评估迎检阶段(2020年3月至全面验收时)
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并总结创建工作成效,全力以赴迎接评估验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团、发改、财政、建设、文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总体协调和具体指导,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社会事业局,负责推进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组建综合协调组、创建督导组、宣传推广组、课题规划组,推进各项创建专项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评。建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创建工作落实。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创建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定期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举措、结果有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增强全社会创建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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