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开管〔2013〕4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2年度税收贡献先进企业的决定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2012年,我区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以提升老园区、开拓新园区为两大工作重点,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4.52亿元,比增11.4%,涌现出一批纳税贡献突出企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柯林(福建)服饰有限公司等3家年度税收贡献超1亿元企业、福建三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年度税收贡献超3000万元企业、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年度税收贡献超1000万元企业、福建万龙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等18家年度税收贡献超500万元企业、宏玮协志(中国)有限公司等32家年度税收贡献超300万元企业予以表彰。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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