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装修改造项目 已由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泉开管经【2019】137号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 建设资金来源 区本级财政投入 ,招标人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万科悦城小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已竣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万科悦城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面积约为3122.82平方米。该园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加固工程、钢构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造价约581.0097万元,建筑面积28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造价约581.0097万元,建筑面积约2800㎡,工程规模标准为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1009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适用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 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03月31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0 年04月07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17 : 00 前 ( 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 泉建招字[2020]022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 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一)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04月15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 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 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5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阻断疫情传播, 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规定, 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 第(二) 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 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的规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泰路3号管委会3楼 ,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郭老师 ,传真: /
联系人: 152808861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060881444 ,传真: 0595-28252555
联系人: 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地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 0595-223530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2020 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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