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鼎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鼎凯食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一、 项目名称:鼎凯食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祥街32号4层、5层厂房。
三、 建设单位:泉州市鼎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泉州市鼎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筹建,总投资1000万元,选址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祥街32号4层、5层厂房(租用泉州华源发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厂房),总建筑面积2500m2。主要提供检测服务范围为食品检测公共服务,可服务企业数量2500家/年,总服务项目数量30000个/年。公司职工人数132人,均不住厂,厂区不设置食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实验室废水和喷淋塔废水采用“中和反应+混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总排放口,经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实验室检测化验、配制溶液、样品预处理消解均在通风橱进行,无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尾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尾气排放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
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药品废液、废药品瓶、沾染化学品的破碎玻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配套专门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样品废料及废包装品集中收集后由可回收利用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七、公众参与
无
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硬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358187 22353053
传真:0595-22353050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窗口
邮编:3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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