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刻吸取“10.20”南安美林火灾事故及近期国内多起事故的经验教训,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泉州开发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泉州开发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0.20”南安美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1日,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打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全区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往年稳中有降,无人员伤亡,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安委会副主任傅国明任组长,办公室、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工委会、团工委、市场监督分局、城市管理分局、税务局、招商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供电所、清濛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范围
紧盯“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仓库)、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风险问题:
(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三合一”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五)是否存在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89号)要求,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
1.10月2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或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
2.即日起至2月1日,科技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分局、城市管理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
(1)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商场、农贸市场等消防安全检查;
(2)国土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住宅小区等消防安全检查;
(3)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4)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出租屋、九小行业场所、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炸作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5)消防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6)市场监督分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消防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7)城市管理分局牵头负责使用燃气场所、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指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8)按照泉州开发区五大片区划分原则(详见附件1),对辖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沿街店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9)“三合一”场所按照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开管办〔2019〕45号)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泉州开发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汇总表》(附件2)
3.“百日行动”期间,完善隐患抄告、联合执法机制,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的要求,定期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函告相关行业部门。
五、整治步骤及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0月25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明确整治领导机构、工作措施、工作内容等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制定后,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10月24日前,各相关部门要至少明确一名消防安全挂钩业务负责人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附件4)。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6日至2020年1月25日)
1.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开展建立台账(附件3),摸清“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仓库)、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数量、规模、性质、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做好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
2.严格执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治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失信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3.分析研判。科技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分局、城市管理分局要及时分析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形成报告于10月29日前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要于10月31日前对全区消防安全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分析火灾形势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点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预防工作措施,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并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市里备案。
4.隐患整改。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无法督促整改到位,请及时将火灾隐患问题提交至安办,统一协调,督促整改到位。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0年1月26日至2月1日)
“百日”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020年1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所属行业单位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行业部门要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利用班前会、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单位员工学习一次消防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安全用电、防范电气火灾安全常识,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附件5、附件6);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消防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三合一”场所、电气火灾隐患,形成全民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应用。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多方落实保障资金用于推广使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技防、物防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枪等消防器材;推进重点单位安装烟感、简易喷淋,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加快推进企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慧用电”建设,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消防安全整治的督导检查,既查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更查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将约谈或给予通报;对因此导致发生消防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22491006,邮箱:493009801@qq.com)。
附件:1.泉州开发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片区划分表
2.泉州开发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汇总表
3.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泉州开发区消防安全挂钩业务负责人登记表
5.灭火及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附件1
泉州开发区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片区划分表
片区 |
带队领导 |
责任部门(单位) |
检查区域 |
消防大队联系人 |
一 |
连志富 |
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 |
北至南迎宾路,南至崇宏街,东至吉泰路 |
陈秉哲13788868390 |
二 |
傅国明 |
国土局、工委会、城市管理分局 |
北至崇宏街,南至凤池路,东至吉泰路,西至泉三高速 |
陈秉哲13788868390 |
三 |
吴志灵 |
科经局、招商服务中心、税务局 |
北至奥林匹克花园,南至崇顺街,东至德泰路,西至吉泰路 |
赖思颖185085958131 |
四 |
吴福来 |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 |
北至崇顺街,南至凤池路,东至德泰路,西至吉泰路 |
尤延东13959950111 |
五 |
卢锋 |
党务部(人事劳动局)、团工委、交警大队 |
北至南迎宾路,南至凤池路,东至美泰路,西至德泰路 |
尤延东13959950111 |
备注:1.责任部门(单位)栏里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2.清濛开发公司负责汽车制造基地区域的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检查摸排工作。
附件2
泉州开发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汇总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单位 地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 电话 |
整治进度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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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人次) |
处罚金额(万元) |
责令“三停” |
拘留(人) |
临时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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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为周报表,数据为累计数据
附件3
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
检查时间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发现的隐患问题 |
整改时限 |
督改人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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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泉州开发区消防安全挂钩业务负责人登记表
部门、单位名称 |
挂钩干部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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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分工不同填写多个挂钩业务负责人。
附件5
灭火及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演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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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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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指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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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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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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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演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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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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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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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需附上演习照片、演习预案等相关材料) |
附件6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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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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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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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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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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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需附上培训图片、培训课件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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