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开管办[2022]28号
区直各部门、单位,市直各驻区单位

  泉州开发区老旧改造提升小区行动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18日       

    

    

    

  泉州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园区城市形象,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0〕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真抓实干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全面改造综合提升,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展示新魅力、释放新动力,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二)基本原则 

  1.民生优先,补齐短板。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坚持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区治理体系。严格市容执法管理,实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3.综合改造,彰显特色。坚持系统综合改造,鼓励拆墙并院、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整体改造效应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与区文化建设协同融合,打造人文区,展现园区城市特色。 

  (三)工作目标 

  分批启动全区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结合实际,按照先易后难,重点优先原则,每年策划生成并实施不少于1个的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总结一批工作经验及改造创新模式。 

  2024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 

  2026年底,全面完成全计划改造老旧小区项目收尾,基本达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宜居的预期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改造重点 

  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分类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将单个老旧小区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改造内容见附件1),主要实施市政管网改造、拆除小区违建、建筑立面整修、环境景观整治、道路交通整治、消防设施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及部分智慧用电体系改造等改造项目,做到“四个必改”:一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系统;二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善设施;三是实施线路规整、充电设施建设和智慧用电改造;四是实施消防安全整治和拆除“两违”建筑。               

  三、改造程序 

  根据《泉州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规程》(详见附件2),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摸底调查。组织辖区内拟改造小区调查摸底,掌握问题,了解改造需求和重点,形成改造项目清单。具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条件的,策划生成街(片)区改造项目清单。 

  (二)计划编制。根据项目清单,编制辖区2022—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及初步预算安排、资金筹集方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列支计划五年(2022-2026年)安排500万元改造资金)。 

  (三)项目确定。针对逐个老旧小区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完成改造方案(含改造效果图)编制并公开征求居民意见。 

  (四)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改造工作。清濛开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具体组织改造实施工作。项目竣工后,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改造实施方案的各相关审查部门、各参建单位、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验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基层治理中心、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同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柯贤初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郭登峰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员:王旭炜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财政局副局长 

  黄文峰  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金东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城管分局副局长 

  陈秉哲  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吴建忠  清濛开发公司总经理 

  曾安娜  市政服务公司经理 

  李龙海  基层治理中心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关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加强施工管理 

  清濛开发公司应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基层治理中心应动员居民参与改造过程监督,实现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三)完善区治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组织牵头,基层治理中心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基层治理中心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区治理能力。 

  (四)广泛宣传动员 

  增强业主的主体意识为出发点,细致入微地做好群众工作,宣传舆论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真正让老旧小区、老旧街(片)区改造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家喻户晓,让群众作为主体主力,切实把群众发动起来,主动参与决策和监管,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五)强化技术支撑 

  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鼓励整体打包采购建筑材料;同时,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六)落实督查考核 

  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月跟踪、季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每月应向市住建局报送年度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1.泉州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 

        2.泉州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规程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