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200-2018-03444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18〕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9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1-09 17:06

     

    泉开管办〔2018〕65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及市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泉政办明传〔2018〕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从严防控火灾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各类消防整治,着重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突出从“被动消”到“主动防”的转变,突出从“生产性消防安全为主抓”到“社会性消防安全全面抓”的转变,突出从“主要职能部门抓消防”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迅速采取“短平快”的治理举措,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整治期间,全区火灾事故总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全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20日前)。管委会将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判辖区冬春季火灾形势,抓住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1-2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11月2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提升整治标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组织轰炸式宣传,形成“全民消防、防治火灾”的浓厚氛围,掀起铺天盖地的消防宣传阵势;在“先天性”消防条件不足的小场所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设防等级。

    (三)督导考评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适时开展大会战整治专项督查,固化经验做法。督查情况按照30%权重列入区直部门、单位2018年度消防目标责任工作考核;消防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按照10%权重列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大会战整治成效不显著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取消优秀单位评选资格。

    三、工作措施及重点任务

    (一)提高常态化整治力度。大会战期间,管委会每月逢9或每月不少于3次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对辖区突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集中整治。整治中,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特别是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要作为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2018年11月底前,科技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公安、消防要组织指导治安大队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居住出租屋整治力度,做好技防措施的宣导和推动工作,11月底前100%完成出租屋排查工作。国土规划建设局要推动在辖区公共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年底有条件的物业小区100%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要结合老旧物业小区改造,统筹考虑共用消防设施整治,加大老旧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力度。供电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电气线路的检查检测,入企入户、表内表外一起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挂牌督办整治重点区域或行业。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1-2个重点区域或行业领域进行管委会挂牌督办。11月20日前要研究制定挂牌督办整治工作方案,每半月进行跟踪督导通报,每月向市里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要实施滚动管理,凡发生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或火灾总量不降反升的区域将列为挂牌督办;挂牌后整治成效明显,“四项指数”占全区的比例同比往年均下降10%以上的,可予以摘牌。

    (四)全力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①加强社会面提示。要通过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LED屏幕等设施,每日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提醒;在各类场所广泛设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安全标语。科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要督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交警大队要协调、推动公交公司推出“消防宣传公交车”,并利用公交车站灯箱、站牌、公交电视广告广泛开展消防宣传;社会事业局要广泛开展关爱老年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活动。加强消防教育培训。要调动多种宣传资源,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发动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宣传力量,开展“全覆盖式”消防教育培训。2018年底前,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分批组织工贸企业进行集中培训;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治安大队要继续组织辖区内居住出租屋房东、租户进行消防约谈培训;国土规划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火灾防范”宣传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要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五)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针对“九小场所”等场所“先天性”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结合辖区实际,拓展资金渠道,支持、推广增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针对电气火灾高发特点,要大力推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应用,加强火灾预警监测。要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普及宣传技防物防设施在预防火灾,减少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11月20日前,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并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懂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连志富副主任担任,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人员从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脱产办公,组织开展协调、调研、督导、考评等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的第一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

    (二)落实工作保障。大会战期间,财政局要强化消防安全人力和经费保障,将“大会战整治办”办公经费、消防安全协管人员经费、综合治理相关经费纳入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要安排专项整治资金,用于区域性或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要继续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参与火灾防控工作,并积极建立以社会单位主体为主、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辅的消防整治资金保障机制。在11月底前,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确保人员不少于5名,挂牌整治区域或行业应确保消防安全协管员不少于5名。

    (三)严肃责任追究。管委会将定期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大会战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在发生安全生产性典型火灾事故时,要及时组织调查,通过追究责任,警醒触动相关责任人员;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管委会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该单位的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的,严肃问责。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整治大会战方案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