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200-2019-03996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19〕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泉开管办〔2019〕26号
关于印发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 5月29日
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泉政办〔2019〕32号)的部署要求,现制定开发区细化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年专项行动),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两下降一控制”整体工作目标:即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安全生产年度指标之内。
二、具体措施
全面落实五大工作机制,全力实施九个“区局行动”,推进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一)五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全面压实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责任。
2.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推广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应用,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质量,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3.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滚动排查治理机制。
4.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努力夯实道路交通管理基层基础,推进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和防控网建设,全面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5.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宣教机制,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推进交通宣传载体建设,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二)九项“区局行动”。
1.社会事业局: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指导按照“一校一策”要求,推动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牵头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其租赁有资质旅游车辆,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2.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
3.交警大队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工作。
4.国土规划建设局牵头开展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深化渣土车综合管理,全面加强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控措施。
5.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开展城市道路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定期开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规安装广告牌匾等影响交通行为专项整治。
6.开发公司牵头优化城市道路网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7.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牵头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及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指导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
8.安监局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9.工商局牵头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和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大工作机制、九个“区局行动”具体要求和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九个“区局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道安办全体成员“一把手”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第一责任人规定;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道安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安工作职责,统筹本行业道安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组织架构,配齐道安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隐患整治、劝导站建设、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工资等道安各项工作经费。6月底前,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省道安办提出的“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承担、市财政予以补助”精神,真正落实劝导员日常经费保障。
(三)严格督导考评。区效能办要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效能督查。加强道安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道安办会同效能办将各单位道安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在年终绩效考评予以扣1-3分,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照《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由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该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对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取消该单位综治平安单位评选资格和综治综合性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四)强化信息上报。各部门、单位请于每月30日前上报月总结,每年12月5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林鸿鑫,联系电话:18105957588、22356869)
附件:1. 道安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五大工作机制任务分解
2. 道安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八项“区局行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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