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2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规〔20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8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关于推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11:32

    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泉州开发区关于推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党政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泉州开发区关于推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政务服务比较优势,营造我区最优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行政审批帮代办或陪同办(以下简称帮代办)服务,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统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结合“一窗受理”“一件事”等改革举措,推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全程帮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便捷高效。在企业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无偿帮代办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帮代办服务机制。

      2.主动服务,全程代办。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企业方便快捷为目标,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全程协调、全程跟踪、全程无偿服务。

      3.优质高效,部门联动。对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一次告知、精心指导帮助准备到位。对涉及关联审批事项,建立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实施协同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模式 

      对开发区范围内需到市级办理审批的投资建设项目、商事登记、民生事务,在接受申请企业(人)咨询委托、精心指导准备齐全材料后,全程帮代办。

      (二)服务要求 

      一是全程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参与和监督市级审批项目全程帮代办工作,提供全程协调服务。

      二是免费办。区内企业和群众委托的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项目,除法律规定必须由申请企业(人)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三是靠前办。对属于区重点投资建设和发展项目,帮代办工作人员要提前介入,主动靠前,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积极向上沟通,努力实现预审、审批无缝衔接。

      (三)服务机制 

      1.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帮代办专窗,设立对外公布代办电话,配备2名协调能力强、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的帮代办工作人员,负责咨询、指导、受理、协同办理和跟进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帮代办服务中遇到的审批等问题。通过开通线上服务,组织各审批服务部门线上为申请企业(人)进行实时指导答疑、主动协调问题、及时跟踪督办,精准指导申报。

      2.各相关审批部门确定1名分管领导、2名熟悉业务流程的帮代办工作人员,互为AB角,负责本部门的帮代办工作。一次性告知,精心指导和帮助申请企业(人)准备申报材料,提前告知下一步申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同时,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资料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3.申请企业(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并根据市区两级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及时更正或补充。如采取“容缺审批”方式的,要按照审批部门要求的时间补齐材料。对确需由委托方到场的,应当到场办理。

      (四)服务流程 

      1.咨询申请。申请企业(人)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帮代办专窗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收件受理,提供业务咨询,解答申请企业(人)提出的帮代办问题。及时将申请帮代办项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帮代办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项目审批需提供的规范材料、缴纳的规费、到现场实名认证和签字等环节。

      2.审批代办。完成审批资料准备后,按项目审批流程,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各派出1名帮代办工作人员,启动审批手续办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沟通,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批预约和事项办理,及时掌握审批进展情况,确保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3.材料移交。审批事项结束后,帮代办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企业(人)需求,采取当面递交方式转交相关材料,并及时相关记录归档,做好内页资料整理。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实施细则。制定《泉州开发区帮代办(陪同办)实施细则》,明确涉及投资建设项目、商事登记、民生事务的帮代办事项清单、具体实施内容、实施流程,并明确各领域帮代办工作人员的职责。

      (二)组建服务专班。成立一支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帮代办队伍,负责市级审批项目的帮代办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对帮代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让专班队伍在熟悉业务的基础上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区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相配套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管理考核、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帮代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提供便捷服务。探索建立帮代办服务平台,申请企业(人)可通过PC端或手机客户端提出申请,及时反馈帮代办结果,查询办理进度,并对帮代办进行评价,打造一条龙的线上帮代办服务。编制帮代办服务指导手册,切实提高帮代办服务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帮代办项目,要及时落实帮代办机制,合理配足配好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形成上下衔接、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体系。

      (二)严格落实责任。帮代办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合力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帮代办服务的统筹推进和业务培训;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帮代办服务的经费开支;办公室负责保障用车需求。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向上沟通协调,提高帮代办服务效率。对受理的项目,必须实行统一受理,公开办事,全程监控,接受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大宣传屏幕、网络等新媒介,加大对我区帮代办服务工作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广泛了解帮代办服务,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改进帮代办工作,建立健全满意度评价机制,营造优质、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要注重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品牌。

      

        附件: 1.泉州开发区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实施细则

            2.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事项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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