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700-2023-00023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23〕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8
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泉州开发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泉州开发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1998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清濛科技工业区考察调研时对我区提出的“完善‘一个窗口’服务管理体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以“最好口碑、最优服务”打造吸引企业投资发展的比较优势,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马上就办,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组建服务专班,对开发区范围内需到市级办理审批的投资建设项目、商事登记、民生事务等行政事项,梳理确定重点事项清单,在接受申请企业(人)咨询委托、精心指导准备齐全材料后,全程帮代办或陪同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
2.推行工建模拟审批模式。通过后置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的方式,提前进入审批程序,缩短工程建设审批时限,对项目报送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模拟审批”意见,当项目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项目建设方申请正式审批,对之前取得的“模拟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3.实施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专窗,对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办理、社保开户、医保开户等市区两级的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上下串并结合的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开办“统一受理、一次收件、同步分发、并行办理、统一送达”。
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社会事业局
4.加快数字政务建设。加强各类系统平台的集约化、一体化建设,通过应用支撑系统、一屏智慧统揽、数字孪生模型、对接应用场景等,将现有业务应用系统汇集到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包含经济运行、清亲服务、开放招商、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等模块的数字运营管理平台,绘制“一盘棋”特征的园区数字画像和智慧管理中心,提升政务数字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二)坚持规范透明,打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
5.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能力。采用适当补贴方式鼓励知识产权墙(专利墙)普及推广,提升知识产权战略意识,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落实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科学确定联合部门数量,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市场主体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慎实施。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大队
7.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市级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八条措施,对逾期未年报、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以及拟列严的企业进行事前提醒公示,对部分符合微错容纠的企业实行指导整改,助力市场主体做好信用恢复。对符合规定的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免于或从轻予以处罚,引导行为人自主纠正。推行帮扶指导制度,提前告知指导自查自改。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大队
(三)坚持公平公正,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8.提升园区社会治理能力。深化综治吹哨、部门集结“三联三合”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多中心合一,多层次合并”的社会治理中心,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系。深入践行“三即十快”、小案快侦等机制,减少和避免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从严整治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安分局、基层治理服务中心
9.优化劳动裁审衔接机制。出台裁审衔接工作制度,设立联络员专门对接企业、员工、法庭等,强化定期会商、数据共享和前置预警工作。对欠薪案件提前介入,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协商。开辟“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绿色通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巡回法庭
10.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机制。通过亲清清濛平台“网上办访”、“网上办信”和园区智慧监督平台“近邻纪检”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平台等渠道,受理企业各类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类诉求。实行“顶格协调、提级办理”,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严格督查落实。综合运用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举报受理等手段,及时曝光和处理涉企营商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察组、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四)坚持多措并举,打造精准有效的要素环境
11.强化政策落地兑现。大力推广应用市级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政策找企平台,各政策主管部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市级平台,同时引导区内企业到平台注册,推动惠企政策发布、申报、兑现全流程网办。依托开发区政务信息网站“云税e检”以及市级惠企资金直达等平台,实现对目标企业线上主动推送,保障惠企政策精准落地、公平易享。集合推出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包”,强化税惠政策直达快享。探索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制度,优化政策兑现流程,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税务局、党群工作部
12.深化政银合作。落实“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开展金融小分队“一线服务”专项行动,推广应用“省金服云”“市信易贷”平台,畅通银企融资对接渠道。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利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加大政策性优惠贷款投放,积极开展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探索创设符合区内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联合金融机构探索推出“金税宝”,以纳税等级为抵押,手机在线申请贷款,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经济发展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
13.强化助企帮扶。发挥区应急周转资金作用,并加强与市级国企的合作,帮助暂时流动性困难企业转续贷。持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支持区内上市挂牌企业通过股权和债权再融资、并购重组。
责任单位:财政局
14.提升环境发展容量。充分发挥环境准入、环评审批、减排驱动等方面作用,精准服务年度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挖掘总量减排潜力,通过深入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保障重点项目所需指标,为重点项目引进、重要项目扩产提供充足的环境容量。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五)坚持政企互动,打造积极协同的保障环境
15.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开展“百名干部进企业 一企一策促发展”专项行动,健全常态化的政企“早午晚餐会”、企业困难问题会商会、民营企业恳谈会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保持政企良性互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科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财政局
16.深耕人才“港湾计划”。深耕人才“港湾计划”。落实落细“涌泉”行动,深入实施“引才聚才”专项行动,持续推出各类人才扶持政策,建立非全职化柔性引才方式,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完善全方位挂钩服务联系人才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的配套服务和设施,为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升级人才政策措施,有效扩大人才安居、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的服务供给。开展“订单式”培训,建立和扩大院校实训基地,培养新型技工人才,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17.升级党建服务品牌。深化拓展“党群直通车”,建立“1+X”服务对子,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实施“双联双促”工作法,党组织书记挂钩联系高层次人才、党员挂钩联系职工群众,推动非公企业党建与发展深度融合。探索产业链党建联盟做法,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一链条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以党建品牌为示范,带动上下游、左右岸中小企业发展提质量。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
18.增进职工福祉。推动基层工会普遍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扩大疗休养受益面。开展职工子女暑托班活动,帮助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以基层职工需求为导向,对参加医疗互助的企业,按应缴纳费用50%给予补助,构建“医疗保障”第二道网。
责任单位:工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带头研究和部署推动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细化配套政策措施。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标先进深化学习,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快速实施、落实见效,推动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营商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机制,督促检查各项举措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创新突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核实情况、及时彻底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办公室要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围。
(三) 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了解和支持,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不断提升开发区营商环境影响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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