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7: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泰路3号407 邮编:362005电话0595-22353014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泉州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全年共制作公文信息6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信息20份,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5份。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全年累计制发新增规范性文件8份、废止27份、有效存续47份,及时动态更新并在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集中发布。二是根据开发区实际,设置“食品安全快检”专题专栏,公布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每周抽检结果。本年度累计发布抽检结果公告15期,抽检结果800余份。

    2.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做好常态化线上解读。依托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2份,采用文字解读和在线访谈两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惠企政策、人才政策及其解读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二是针对性开展线下解读。举办“学习贯彻民营经济31条”主题宣讲走进民企车间、邀请华侨大学张宇副院长为企业家解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讲座等活动,立足工业园区实际需要,重点就涉企政策开展宣传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泉州开发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本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拟公开文件的审核,根据《条例》要求,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库管理并动态更新,定期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均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八要素”,做好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关联链接,方便公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IPV6和适老化改造,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发内容融合、数据应用及智能问答云服务等功能,提高群众查阅信息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参照省、市相关文件,将政务公开指数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公开不及时、文件不规范,解读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按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予以一定扣分,实现“查”有手段,“考”有依据,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7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队伍系各业务部门兼职,经常发生变动,业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泉州开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要求,围绕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办公室牵头抓总、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作用,着力构建全区政务公开“一盘棋、大格局”。继续执行发布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日常维护和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二是强化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水平。继续完善文件起草、审核、保存、发布、解读、等各环节流程,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大图文、视频、问答等解读方式力度。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落实工作任务。做好2024年日常督查工作,运用好考核结果,通过任务通报、会议调度、日常督导、季度推进、末尾提醒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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