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30 15:4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泰路3号219室 邮编:362005电话0595-223530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泉州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工作条例》要求,和“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年共制作公文信息58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信息11份,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3份。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全年累计制发新增规范性文件4份、废止0份、有效存续51份,及时动态更新并在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集中发布。

    2.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做好常态化线上解读。依托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2份,采用文字解读和在线访谈两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惠企政策、人才政策、购车补贴及其解读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二是针对性开展线下解读。举办“税·律·企零距离共话促发展”政策宣讲活动,邀请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大学法律硕士蔡牧萍律师和税务分局公职律师详细讲解了税收协定、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等涉外税收公共知识产品,帮助了解境外当地税制环境,为服务跨境投资经营决策、有效规避涉税风险提供积极有益的参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泉州开发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本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协调发布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信息公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落实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并定期进行抽查,同时对已发布的存量信息进行排查,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统筹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发展和功能提质升级,扩展用户空间服务功能,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致力打造“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为一体的公开阵地,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归集便民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有效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广泛收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公众监督推动工作改进,二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通过不定期组织经办人业务培训以及新接手人员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素养与专业能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引入年度绩效考核,参照省、市相关文件,将政务公开指数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公开不及时、文件不规范,解读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按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予以一定扣分,实现“查”有手段,“考”有依据,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频繁变动,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不熟、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花较多时间进行指导培训。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佳,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问题,2025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参照其他县(市、区)制定本区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加强沟通和指导,使其尽快熟悉公开工作。二是向上级和其他地区学习政策解读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不同类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案例的梳理,供各单位学习参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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