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3-02-11 10:59 浏览量:
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1年,我区机构改革后,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进一步优化整合。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泉委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职责落细、落实、落到位,经2023年第2次党政联席会研究,现重新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就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把安全作为发展前提、把发展作为安全保障。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下级党委、政府和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实际梳理建立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组织企业通过自主管理、自主提升,对标对表分类滚动开展创建,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情况,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政策、评先评优、执法检查等措施,实行“红橙黄蓝”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切实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实行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三定”职责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日常监管,实行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拧紧安全监管合力。健全完善“领导+部门+网格”的常态化巡查机制,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完善安全生产联合会商,打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融合通道。落实区和片区网格两级会商,逐级分析研判具体问题,对本级不能解决的,逐级提交上级研判解决。建立市直驻区单位和区直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市直驻区单位在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本系统市直有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协调解决监管工作的疑难问题,对于本级无法解决的,要逐级上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推动融合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四)严格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倒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该停产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威慑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对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执法权限的部门立案查处,真正形成综合执法工作合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事前追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严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追究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考核、巡查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的重要参考,压实压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六)落实安全生产曝光警示,警醒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地。完善安全生产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工作机制,及时对存在事故多发、重点工作落实相对滞后等情况的行业主管部门或片区网格进行提醒、告诫,切实将隐患问题当成事故处置,防范未然。充分运用各种融媒体手段,定期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邀请专业律师、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全国范围内筛选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原因、定性依据和处置结果,讲解分析事故教训,用活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宣传警示,不断强化各类责任主体和公众的警醒,全面提升市民大众的“依法治安”意识。 

  (七)推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水平。深化拓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行政府部门购买、企业协作互助、企业委托管理、专家坐班蹲点等多层次、多种模式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方式,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技术支撑作用。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保险+服务”,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督促保险公司按保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事故预防专项资金,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管严控安全风险,把工作重点由注重善后理赔服务转变为注重事前预防方面上,切实弥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不足短板。 

  (八)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推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各有关部门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部门网站、手机客户端、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渠道,并根据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类逐项明确奖励金额标准,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鼓励市民大众、从业人员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发动职工群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切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明晰监管权力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以及“三定”职责,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条款,逐条逐项梳理细化本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法律依据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事项,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党群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负责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共同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本部门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或按照“三定”规定的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切实改变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的现象。 

  (四)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介,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职责,依法履行所监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摸清可调用救援物资底数,定期开展物资检查和更新补充;要科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预案备案制度,定期组织演练;要督促企业做好预案衔接,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并完善预案,确保预案的可行性,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区安办要主动联合纪工委监察组、党群工作部、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室开展督查,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等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附件:泉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中共泉州市委经济技         泉州经济技术开 

       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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