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全省推广上线的通告
时间:2019-12-1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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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税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决定于2019年12月11日在福建省(不含厦门,下同)范围内推广上线“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面向全省纳税人、缴费人开放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内容
本次推广上线的“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是基于腾讯公司微信的二次开发,集成了福建省电子税务局、12366智能咨询平台、闽税通APP、税企联络E平台、12366云平台、门户网站、“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智能化涉税功能,可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样化、多元化的贴心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无需下载APP,通过微信扫码添加“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即可使用。“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具备消息提醒、12366智能咨询、移动办税等3大模块功能。
(一)消息提醒。集成各系统涉税消息,通过微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可将系统消息、通知公告、文书送达、催报催缴、风险提醒、红利账单、问卷调查等以文本、图片、语音、视频、图文及文件方式等多载体呈现。
(二)12366智能咨询。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使用习惯,运用智能搜索引擎,通过机器7×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咨询和人工在线咨询,以图文,链接多种信息形式进行双向交互,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税务智能咨询服务。同时,应用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结果及金税三期纳税人标识,呈现纳税人“画像”,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咨询体验。
(三)移动办税。包含办税中心、查询中心、服务中心、用户中心。其中:办税中心,提供给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微信实名办理申报缴税和发票使用,如一键零申报、双定户快速申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存量房缴税(泉州)、增量房缴税(泉州)、房产交易税款缴纳(宁德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自然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发票领购、发票验旧等涉税业务功能。查询中心,提供纳税人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查询、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记录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等级查询等功能。服务中心,提供给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微电子税务局获得12366平台、纳税人学堂、政策法规、热点问题、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税秒算、税费计算器、预约办税等业务功能。
二、登录方式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关注并登录“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一)扫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主页、“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上提供的二维码关注。
(二)在各地办税服务厅,纳税人通过宣传展板和手册扫描二维码实名注册登录。
三、其它事项
“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二维码及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电子税务局通知公告。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4009912366电子税务局服务热线,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更优的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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