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泉州开发区关于推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泉开管办规〔202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政务服务比较优势,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9月28日。
三、《实施方案》解读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以及两个附件(实施细则和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事项清单)。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二是基本原则。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遵循自愿委托,便捷高效,主动服务,全程代办,优质高效,部门联动等原则。
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服务模式。对开发区范围内属市级行政审批的投资建设项目、商事登记、民生事务,在接受申请企业(人)咨询委托、精心指导准备齐全材料后,全程帮代办。
二是服务要求。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提供全程办、免费办、靠前办。
三是服务机制。从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审批部门、申请企业(人)的各自工作职责等方面加以明确。
四是服务流程。按照咨询申请、审批代办、材料移交的办理步骤和顺序开展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的过程。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
主要包括明确实施细则、组建服务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提供便捷服务等四个方面。制定《泉州开发区帮代办(陪同办)实施细则》,组建一支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帮代办队伍,成立区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相配套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帮代办服务智能平台,编制帮代办服务指导手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分别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推动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服务取得实效。
附件1《泉州开发区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实施细则》对方案进一步附加说明,具体包括帮代办适用范围、帮代办人员组成、帮代办流程、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附件2《市级行政审批帮代办事项清单》汇总5个部门报送的共16大项、35项子项事项名称,包含了每个事项的市级审批单位、申请条件、申报所需材料、代办方式等内容。
如有疑问,请致电0595-2235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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