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24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就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2024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泉州开发区政泰路3号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320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
2.《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5);
4.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考生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6.县级综治证明(附件6);
7.所有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附件7)。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所有复印件整理装订成册(原件按顺序另行夹成一册,无材料项自行跳过)。
五、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各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应及时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出具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8),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受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相关复审材料。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资格,并按规定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体检。
4.只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届生,应在8月31日前将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送教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5.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8987868。
附件:1.2024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4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3.2024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4.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6.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情况审核表
7.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
8.弃权声明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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